在调查这宗事故时,让交警最为震惊最为惋惜的是,开摩托车的曾某只有16岁,是珠海理工学校斗门分校17级电器技术应用专业的学生。
民警:“抓获了之后,她说我回去安排一下事,家里有个小孩,我问她现在在干嘛,她说在这儿当保姆,孩子半岁,当时非常震惊,心里很后怕。”
《婚姻家庭、遗产继承…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司法解释》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“代同事值班”的状态,但认为袁伍常“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”,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,并不符合在“工作时间”和“工作岗位”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。家属上诉后,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,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“代同事值班”的事实证据不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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